金刚钻 发表于 2026-1-31 10:22
俺木匠就出了这么个帖子,这些硕鼠们便急的不行,鼓动一帮子小妖出来针对木匠界,还出了一批的妖帖想封俺 ...
你一发帖,就挖坟,目的很清楚。。。
莉菩草株 发表于 2026-1-31 16:09
你一发帖,就挖坟,目的很清楚。。。
在网络上,这样的事情很正常。。。
剖析一下;这究竟是一份什么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这让俺木匠想到一个词叫“逍遥法外”,一份由某局某办发出的、现在被认定为“违法”的行政决定,究竟是如何做到能平安落地而毫发未伤的?这不得不佩服行政复议机关“高超”的处理问题的艺术水平。。。
作为主管物业公司的住建局物业办,难道真的搞不清楚正常拨付小区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程序么?利用“应急使用规定”向物业公司拨付大额“专项维修资金”这其中的违法风险有多大、谁能有那么大的胆子?小区业主缴存于住建局的“专项维修资金”是人民的财产,住建局在使用审批时,必须牢牢把关,这种政策性的法律、法规,住建局的某些工作人员都可以漠视?。。。
这份由政府部门签发的“甬宁政复[2024]13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陷入了这样的一个怪圈:确认住建局拨付衣杉俊小区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却毫无依据地认为这些违法拨付出去的资金已被物业公司“实际对外支付小区电梯维保、消防器材的更换费用”!按照这个逻辑;住建局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违法责任,物业公司提取的这些“专项维修资金”倒成了被“冤枉”的对象,而小区业主就活该成为那个“哑巴吃黄连”的傻大粗?。。。
金刚钻 发表于 2026-2-8 11:02
宁海还有这个小区?
大排面 发表于 2026-2-8 19:06
宁海还有这个小区?
呵呵,一般的宁海人都知道这个小区,号称“法式洋房”座落于风景秀丽的杜鹃山脚,小区距东美丽国家步道仅一路之隔。。。
金刚钻 发表于 2026-2-8 10:44
这份由政府部门签发的“甬宁政复[2024]13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陷入了这样的一个怪圈:确认住建局拨 ...
无凭无据无图说人家违法说信,造谣诽谤是要追究的: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