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9891|回复: 39

[网友播报] 已屏蔽

 关闭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324

主题

572

帖子

445

积分

Lv.2 草寇

Rank: 2

积分
44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2-10 17:38: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9

主题

238

帖子

1193

积分

Lv.4 秀才

Rank: 4

积分
1193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2-10 17: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238

帖子

1193

积分

Lv.4 秀才

Rank: 4

积分
1193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2-10 17: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只要能够证明你按时每年都有催讨,劳动部门就应当介入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4

主题

572

帖子

445

积分

Lv.2 草寇

Rank: 2

积分
445
在线时间
0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21-2-10 17:5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潜水的肥青蛙 发表于 2021-2-10 17:50
你只要能够证明你按时每年都有催讨,劳动部门就应当介入处理。

我问宁海朋友一个问题人家没欠你4500.我又必要这样写出来。我吃饭没事做了。我就是让宁海的人看看。这种单位做法对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主题

186

帖子

26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26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2-10 18:27: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农民工血汗钱,劳动部门应当解决不要老是拿法律来说,一个老人家辛辛苦苦起早摸黑赚钱拿不来,这种公司应该严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4

主题

1949

帖子

9479

积分

Lv.16 三品侍郎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积分
9479
在线时间
371 小时
发表于 2021-2-10 19:3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爸之前给人干活也被人赖了2000,宁海很多人没有信用可言。法律都是保护有钱人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8

帖子

90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90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2-10 20:26: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宁海现在这种人多了去了!拿了钱就是自己的,下面干活的人一分也不分的,打他电话就说人不在宁海,人去哪里开会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0

主题

2977

帖子

1万

积分

禁止访问

积分
1492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2-10 20:31: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9304
在线时间
732 小时
发表于 2021-2-10 20: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21

帖子

1042

积分

Lv.4 秀才

Rank: 4

积分
1042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2-10 20:44: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爸也是花山做的,运费,也是转包,没拿到,票据也没,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090316-1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5-6-30 11:47 , Processed in 0.084645 second(s), 21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