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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丈夫精心设计“复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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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妻子出轨,丈夫精心设计“复仇计划”
为泄愤联合他人殴打“情夫”实施敲诈,四人均获刑

  妻子婚内出轨被丈夫发现,丈夫为泄愤联合另外两人殴打“情夫”,后临时起意敲诈对方给付钱款。近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对吴某、熊某、杨某等人提起公诉,崇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丈夫想教训“第三者”
  2023年上半年,已婚女子陶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了闫某,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这段婚外情持续至2024年下半年,最终被陶某的丈夫吴某发现。
  妻子的背叛点燃了吴某胸中的熊熊怒火,一个报复计划在他心中成形。他要求妻子陶某假意约闫某见面,意图狠狠教训这个“第三者”,陶某表示同意。为确保“行动”万无一失,吴某还叫来了亲戚熊某和杨某助阵,直言若自己打不过闫某,需要两人出手相助。熊、杨二人按照吴某要求提前购置木棍,以备不时之需,吴某自己也准备了一根木棍。
  伏击围攻
  索要“损失费”

  在陶某的诱骗下,闫某按时来到约定地点,埋伏在旁的吴某见目标出现,用木棍将驾驶电瓶车的闫某打翻在地,两人随即扭打成一团。守候在附近“待命”的熊某和杨某见状,也持棍帮忙,三人对闫某形成围攻。闫某寡不敌众,试图逃跑,却被吴某等三人追上,遭受持续殴打。
  面对围殴,闫某只好求饶,吴某趁机提出赔偿6万元“名誉损失费”的要求。闫某表示无力支付,于是吴某再次挥棍击打其手臂,熊某和杨某则持棍在旁附和。最终,在吴某等人的暴力威胁下,闫某答应赔偿2万元,并通过微信当场转账。转账成功后,吴某竟将其手机丢入河中企图销毁证据,并用衣服捆绑闫某,要求闫某等他们离开后再走,随后吴某一行人离开现场。
  4名施暴者悉数获刑
  次日,闫某向警方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吴某和陶某很快被抓获归案,参与施暴与勒索的熊某、杨某也自知难逃法网,选择主动投案。面对确凿证据,4名犯罪嫌疑人均对所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闫某的伤势构成轻伤。
  最终,崇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与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杨某和熊某均犯故意伤害罪与敲诈勒索罪,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陶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检察官提示】
  本案中,吴某因妻子出轨而对闫某怀恨在心,不仅事先纠集熊某、杨某,还准备了木棍等凶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伤害故意。三人持械殴打闫某,致其轻伤,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值得注意的是,陶某虽未直接动手,但仍构成共犯。因为她明知丈夫要殴打闫某,仍协助约人并到场,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考虑其作用较小,因此认定为从犯,依旧难逃法律制裁。
  在闫某求饶后,吴某、熊某、杨某并未收手,反而趁机勒索2万元“赔偿款”。根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吴某等三人在殴打闫某后,利用其恐惧心理,以继续施暴相威胁,逼迫其转账,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当愤怒吞噬理智,暴力只会将受害者变为加害者,让伤痛坠入更深的法律深渊。无论是婚姻纠纷还是人际矛盾,唯有理性与法律,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来源:《上海法治报》 季张颖 和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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