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结束!个税年度汇算抓紧办
记者今日从宁波市税务局获悉,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将于6月30日截止,目前仅剩不足七天。宁波市税务局提醒尚未办理的纳税人抓紧时间完成申报,避免逾期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年度汇算,简单说就是“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纳税人需将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减去六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确定全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及对应的应纳税额,再与平时已预缴的税款进行比较,结清应退或应补的税款。
为什么要办理?
一方面,年度汇算能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像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在汇算时补充享受扣除。
另一方面,对于取得多种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平时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很难完全一致,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只要平时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具体包括: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且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以及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等原因造成少申报或未申报的纳税人。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可免于办理。
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
操作很简单: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2025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进入申报,系统会根据扣缴单位给您申报的数据进行预填,核对无误后按提示完成即可。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者到办税服务厅咨询。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立案稽查、行政处罚乃至公开曝光。相关记录还可能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影响个人信用。
宁波市税务局再次提醒:距离6月30日截止已不足七天,请尚未办理的纳税人尽快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退税是权益,超时办理将错失退税红利;补税是义务,应办未办将面临滞纳金和信用受损。
来源:甬派客户端记者 林昱辰 金宇涵 通讯员 王蕾 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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