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 发表于 2026-5-10 10:40:40

包装“大老板”设局坑骗农户农作物

包装“大老板”设局坑骗农户农作物以为最多成“黑户”,终因合同诈骗获刑
  农户们眼中的“大老板”戴某,其实是被包装出来的,在同伙的配合下,戴某以正常付首款作饵,骗取农作物,然后以各种理由拖欠尾款。日前,经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戴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包装出来的“老板”
  今年47岁的戴某,10年前曾是名副其实的老板。但后来他迷上赌博,欠了不少债。
  2023年6月,戴某找朋友舒某借钱。舒某想起高某和王某之前谈到过的“挣快钱”路子:可以用“前期正常付款、后期拖着不给”的手法从农户手里收货,简单加工后转手卖掉赚差价,但缺一个能做“挡箭牌”的人。
  戴某的出现,让他们眼前一亮。戴某早年当过老板,见过世面,现在名下没有财产,又是单身汉——万一出了事,官司也只会落在他一个人头上。
  于是舒某等三人找到戴某,邀他一起“合伙做生意”。舒某说:“几个月能挣十几万,就是会欠客户一点钱。顶多被告上法院,最坏也就是个‘黑户’。”
  接下来,几个人开始包装戴某。他们让戴某换了个外地手机号,又给他讲各种农作物的品种、质量、行情。他们还租来一辆豪车,专门雇了一名司机,供戴某出行使用。
  套路迭出“钓大鱼”
  2023年8月,四人作了明确分工:戴某以收购商的身份直接与农户打交道;舒某负责在冷库包装收来的芡实;王某和高某负责销售。
  为了钓上“大鱼”,高某把目光瞄向了种植大户朱某。到了朱某家,高某热情介绍戴某是福建来的大老板。戴某不仅当场支付了定金,还开出了略高于市场行情的收购价。朱某对这位外地来的“大老板”深信不疑。2023年9月,朱某要去福建旅游,提出想顺道去戴某的门市看看。戴某几人赶紧跑到福建临时租了一间上下四层的门市,又摆上干货营造正常营业的假象。
  两个多月时间,戴某先后从朱某处收购芡实2.8万余公斤。其间,剩余73万余元货款则一直拖欠。2024年10月,朱某到法院起诉戴某,发现戴某名下什么财产都没有。诉讼期间,法院也联系不上戴某。朱某撤回民事起诉,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院:民事判决不能阻却刑事追诉
  涟水县公安局于2025年2月25日立案侦查,同年11月26日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我们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犯罪。”戴某等人辩解道。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审查认为,戴某等人的行为,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结合案发经过,足以证实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此外,四人依法涉嫌合同诈骗罪。
  针对戴某提出的“部分事实已有民事判决,不能一件事判两次”的辩解,承办检察官认为,民事判决不能替代刑事追诉。戴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符合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戴某等四人认罪认罚,其中舒某、王某向被害人退赔11万元。日前,涟水县法院经审理,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戴某等四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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