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 发表于 2025-5-19 09:09:25

道路行车,不是“想变就变”



      近日,在宁波市宁海县越溪乡越沙线,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弯道路段时,驾驶员完全将交通规则抛诸脑后贸然超车。
      恰在此时,对向有车辆疾驰而来,小型轿车驾驶员急打方向紧急避让时,车尾与同向正常行驶的货车车头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两车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小轿车驾驶员也在撞击中受伤,幸运的是经过及时救治伤者并无生命危险。
      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型轿车驾驶员需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起步、变更车道、超车看似简单的驾驶动作,其实是对驾驶人观察力、判断力、操作技巧和安全意识的综合考验,如若在道路上“想变就变”,将极大概率增加行车风险。
      来源:宁波交警

qazwsx1122 发表于 2025-5-19 09:44:47

跳舞的烧鸡 发表于 2025-5-19 09:51:35

又欠木公 发表于 2025-5-19 10:26:50

196393 发表于 2025-5-19 20:41:28

建设重新考试才可上路

linbx 发表于 2025-5-19 21:57:34

起码的超车常识应该有啊

顺心商人 发表于 2025-5-20 06:28:58

骚猪小凤儿 发表于 2025-5-20 15: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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